岳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岳阳市号称洞庭明珠于湖南省的东北部,东临江西省铜鼓、修水和湖北省通城,,西临洞庭湖,北接万里长江,南连三湘四水。从古至今,岳阳都是一颗明珠,2500年以来,一直辉映在八百里洞庭之额上。岳阳古称巴陵,又名岳州,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早在20万年前就已经出出人类活动。距今9000年前先民就在这里繁衍生息,用石制器具创造远古文明。夏、商时岳阳为三苗之地,春秋属楚,战国时,为楚之黔中郡。岳阳市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的北端,气候湿润,城市空气新鲜,环境优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86%。温暧期长,严寒期短,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最佳旅游时间:每年5月至10月,是岳阳-洞庭湖最佳旅游季节。岳阳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湖南省北大门,长江对外口岸,重要风景名胜旅游城市。长期以来,在岳阳市形成了以“先忧后乐”为代表的岳阳楼文化和以“团结求索”为精髓的龙舟文化。景观:岳阳楼、洞庭湖、汩罗江、南湖、君山、文庙、杜甫墓等。